奔富商标侵权案二审落槌!泸州一公司被判连带责任,赔偿金升至百万
发布日期:
2026-06-23 08: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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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大利亚奔富葡萄酒所有者Southcorp Brands在中国发起商标侵权诉讼,针对使用“Gelanji Benf”和“Binfollde Gelangee”标识的葡萄酒产品,认为其与注册商标“Penfolds”“Grange”及中文商标“奔富”“葛兰许”高度近似。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二审改判,扩大了责任主体认定。一审认定上海某经销商与蓬莱某公司共同侵权,但以证据不足为由免除泸州怀旧时光酒业销售公司及其唯一股东何某的责任。二审法院依据中国民法中的“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综合审查多项关联事实后改判:怀旧时光酒业曾申请被诉侵权产品上的多个商标(后均无效或驳回),其持有的“Binfollde Gelangee”商标与进口申报产品型号及标签英文措辞高度吻合;成都中院另案已认定该公司及何某对相同标签葡萄酒侵权;被诉产品正面标签设计与何某拥有的酒瓶工业设计专利密切相关。法院驳回被告关于产品在公司成立前生产的抗辩,指出进口葡萄酒仅标注灌装日期,且证据显示产品均在怀旧时光成立后流通。最终认定怀旧时光酒业参与生产并承担连带责任,因公司资产与股东个人资产不独立,何某亦承担连带责任。赔偿金额从一审的40万元提升至100万元,综合考虑了奔富商标声誉、侵权规模、主观过错及维权成本。法律界认为,本案为处理多主体商标侵权纠纷,特别是进口商品重新贴标、多层级分销情形下运用“高度盖然性”标准认定责任提供了司法范例,赔偿金额提升亦彰显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导向。
  近日,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就奔富(Penfolds)葡萄酒商标侵权纠纷作出二审改判,推翻了一审免除部分被告责任的裁决,将赔偿金额从40万元人民币大幅提高至100万元。这一判决为涉及复杂分销链条的商标侵权案件提供了重要的司法参考。

商标纠纷缘起

  奔富葡萄酒品牌的澳大利亚所有者Southcorp Brands在中国第33类葡萄酒产品上注册了"Penfolds"和"Grange"英文商标,以及对应的中文商标"奔富"和"葛兰许"。此次纠纷涉及以"Gelanji Benf"和"Binfollde Gelangee"标识销售的葡萄酒产品,Southcorp方面认为上述标识与其注册商标高度近似,足以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

  Southcorp Brands 是澳大利亚一家葡萄酒公司,拥有"奔富"(Penfolds)等知名葡萄酒品牌?,隶属于富邑葡萄酒集团,在中国以"南社布兰兹有限公司"名义开展业务。

二审改判核心:多被告责任认定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于4月15日作出的上诉裁决中,维持了关于上海某葡萄酒经销商与蓬莱某公司共同承担侵权责任的一审认定。这两家公司存在商标授权使用关系,其中蓬莱公司注册了"Gelanji Benfu"商标并授权上海经销商使用,该商标此后已被撤销。

  然而,一审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泸州怀酒时光酒业销售公司及其唯一股东何某不承担商标侵权责任。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在二审中对此作出了截然不同的认定。

  据天眼查数据显示,泸州怀旧时光酒业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位于四川省泸州市,是一家以从事零售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万人民币。企业从2022年起就有多起以“侵害商标权纠纷”为案由的立案和开庭公告信息,且原告都有南社布兰兹有限公司。

"高度盖然性"标准的司法适用

  本案改判的核心依据是中国民法中的"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根据该标准,当现有证据在整体上使某一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时,法院即可认定该事实成立。

  法院运用这一证明标准,对怀旧时光酒业参与被诉侵权产品生产的一系列相互关联事实进行了综合审查,最终认定该公司应对商标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具体而言,法院从多个维度构建了证据链条:首先,被诉侵权产品包装上出现的多个商标均由怀旧时光酒业提出申请,尽管这些申请后来被宣告无效、撤回或驳回。该公司持有的"Binfollde Gelangee"商标于2025年5月上诉程序期间被宣告无效,但该商标与上海经销商进口申报中列出的产品型号相符,且与被诉葡萄酒标签上使用的英文措辞仅在风格上存在细微差异。

  其次,法院援引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另一项判决。该判决认定怀旧时光酒业和何某对涉及同一"Binfollde Gelangee"标签葡萄酒的商标侵权负有责任,且相关包装与上海诉讼中的涉案产品几乎完全一致。

  此外,被诉侵权产品正面标签设计与怀旧时光酒业唯一股东何某在被控侵权发生期间所拥有的一项酒瓶工业设计专利密切相关,这一事实进一步将该公司与侵权产品建立了关联。

被告抗辩被驳回

  针对怀旧时光酒业提出的"被诉侵权产品系在公司成立前、商标申请前生产"的抗辩主张,法院未予采纳。法院指出,鉴于涉案葡萄酒为进口产品,瓶身标注的仅为灌装日期,无法反映产品何时被重新贴标并投放到中国市场。同时,南社布兰兹提供的证据表明,所有被指控的产品均在怀旧时光酒业成立后即在中国境内流通。

  综合上述证据,法院认定涉案货物极大概率由怀旧时光酒业参与生产,该公司应对商标侵权承担连带责任。鉴于该公司未能证明公司资产与股东个人资产相互独立,法院同时认定其唯一股东何某承担连带责任。

赔偿金额从40万元提升至100万元

  在损害赔偿方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综合考虑了奔富商标的市场声誉、侵权行为的规模、各被告的主观过错程度以及南社布兰兹有限公司的维权成本等因素,将赔偿金额从一审的40万元提升至100万元。

案件意义

  法律界人士分析指出,本案为处理涉及多个市场主体的复杂商标侵权纠纷提供了具有参考价值的司法范例。特别是在进口商品重新贴标、多层级分销等情形下,如何运用"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认定责任主体,本案的裁判思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同时,赔偿金额的大幅提升也体现了司法机关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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