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贸易部长再度放风:中方将在3月底前完成对澳葡萄酒关税复查
发布日期:
2024-03-11 13:25:38
来 源:
观察者网
作者:
范维
  当地时间3月10日,澳大利亚贸易部长法瑞尔表示,中方将在今年3月底之前完成对澳葡萄酒的关税复查,并正在对澳龙虾的进口限制进行审查。一段时间以来,法瑞尔已多次透露中澳葡萄酒贸易争端解决的最新进展。

  法瑞尔当天表示,他希望中方能在复查结束后,取消对澳葡萄酒征收税率最高达218%的反倾销税,至于取消对澳龙虾的非正式进口限制,“也取得了良好进展”。

  “这个(关税复查的)过程已经进入倒计时,到三月底,这一过程将完成。”10日法瑞尔在天空新闻的节目上说,“中国商务部长在前一周向我证实了这一点”。

  同时,法瑞尔还放出狠话:“一旦中国在完成复查后仍不取消关税,澳大利亚将毫不犹豫地重新向世界贸易组织提起针对中国的诉讼。”

  澳方曾在2021年宣布就中方对澳葡萄酒征收反倾销税向世贸组织提起申诉,中国商务部去年10月介绍,两国已在世贸组织框架下,就彼此关切的葡萄酒等世贸争端进行友好协商,并“达成妥善解决的共识”。

  在今年2月27日,法瑞尔受访时称,与中国有关葡萄酒关税的贸易争端或“在几周后”得到解决。路透社当时评论称,这将消除澳大利亚对华出口的最后障碍之一。

  澳大利亚官员和业界之前也一度放风称,中方将于今年3月取消对澳葡萄酒关税。中国商务部发言人2月就“3月取消关税”的报道回应说,目前,商务部已收到多个利害关系方提交的立案评论意见,并发放和回收了调查问卷。随后,商务部将依法推进调查程序,对各利害关系方的主张及其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充分保障各方的权利,做出客观、公平、公正的裁决。

20240310114721667.jpg

2月26日,中国商务部部长王文涛(右)在阿布扎比会见澳贸易部长法瑞尔/商务部网站

  此前应国内相关葡萄酒业申请,中国商务部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21年3月26日,商务部裁定澳葡萄酒存在倾销和补贴,并决定对其征收反倾销税,为避免双重征税,不征收反补贴税。反倾销税实施期限自2021年3月28日起,为期5年,各公司反倾销税税率为116.2%—218.4%。

  2023年10月31日,澳大利亚葡萄和葡萄酒协会向商务部提交申请,主张相关措施实施后,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请求商务部就对澳葡萄酒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必要性进行复审,并根据复审结果取消措施。据介绍,商务部对申请人的主张及其所附证据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立案条件和证据要求,决定接受申请,发起复审调查。

  澳媒此前报道称,澳葡萄酒管理局的报告显示,2022-2023年度澳葡萄酒产量为9.64亿升,同比下降26%,跌至16年来最低水平。澳葡萄酒生产商目前正在努力应对葡萄酒供过于求的问题,并寄希望于曾经利润丰厚的中国市场的回归。

  至于澳大利亚龙虾对华进口,《南华早报》此前报道称,因检疫程序问题,澳龙虾近3年一直无法出口到中国大陆。在中国停止进口前,2019年澳大利亚龙虾占中国进口总量的一半以上。

  去年11月,澳总理阿尔巴尼斯访华期间,在上海参加进博会期间手握龙虾向中国消费者推介的照片,让澳海鲜出口商在恢复对华出口龙虾一事上充满期待。

  阿尔巴尼斯当时表示,澳政府正在努力让包括龙虾、葡萄酒、蜂蜜和牛肉等在内的澳大利亚商品出现在中国超市货架和餐桌上。


责任编辑:
李玉梅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文章,除署名本站原创外,均来源于网络,
  用于学习参考使用,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作者速来函告知,
  我们将尽快处理。
  联系电话:0535-6646535 传真:0535-6640619
  邮箱:contact@winechina.com

 

关于我们 会员注册 约稿启事 版权说明 站点地图 联系我们 友情连接 鲁ICP备14006480号
Copyright(C) 2000-2023 wine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06480号
本网站转载的信息,仅供学习参考,不代表葡萄酒信息网观点。转载如有侵权,请作者速来函告知。
来源为“葡萄酒信息网”的稿件均为本站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未注明出处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277号南山世纪华庭12栋2802室 邮政编码:264003 邮箱:contact@winechina.com
业务部:0535-6646535 编辑部:0535-6646535 资讯中心:0535-6640619 传真:0535-664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