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葡萄酒领域“五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征集开始,符合条件快报名!
发布日期:
2024-02-04 15:44:38
来 源:
紫色梦想网
作者:
紫色梦想网
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征集葡萄酒领域“五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有关市、县(区)葡萄酒产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葡萄酒产业在建链、延链、强链、补链方面的技术需求与现实短板,转化一批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新设计、新装备等“五新”科技成果,支撑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葡萄酒领域“五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原则

01 突出重点。

  聚焦产业关键环节、客观需求,挖掘转化应用一批葡萄酒领域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新设计、新装备等“五新”成果,有效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提质、企业增效、农民增收。

02 技术先进。

  坚持汇聚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为我所用,加大院(所、校)企科技合作力度,引进和转化应用一批适用性好、创新性强、成熟度高、技术水平领先的“五新”科技成果。

03 效益优先。

  坚持“以效益论英雄”,将项目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作为立项、支持资金、结题验收的核心指标,优先支持成果转化应用后产品附加值高、产业带动力强、能够尽快形成较大产业规模、产业综合效益显著的项目。

04 支撑有力。

  发挥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新设计、新装备等“五新”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在推动中国葡萄酒“当惊世界殊”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构建支撑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产业技术体系。

申报条件

01

申报单位有较强的成果转化意愿和能力,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具有一定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技术力量和成功案例,近两年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区外成果拥有方应与区内酒庄(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由区内企业牵头申报。

02

“五新”成果拥有方为高校、科研院所,或产区外相关单位的,需要与产区内相关酒庄(企业)签订转化协议,明确成果转化单位、成果收益及相关利益分配。

03

项目符合葡萄酒产业科技创新项目指南(附件1)和自治区葡萄酒产业相关政策,技术成熟度高,有明确的转化任务和目标,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突出。

04

拟转化的成果需权属明晰,已进入中试熟化、试生产、产业化开发阶段或有望批量生产、大面积转化应用。具备科技成果登记证书、相应权利证书或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五新”成果给予优先支持。引进成果应签署技术合同。

05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一年。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负责)人制度。项目经理(负责)人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具备实施项目所必需的组织、管理、协调等综合能力。

支持方式

01

根据项目投资和示范应用情况,以后补助的方式,给予项目总投资额的30%资金支持,具体支持资金按照项目转化内容、示范效果、经济效益等确定,单个项目最高支持资金不超过50万元。

02

项目立项后先拨付财政资金的60%,实施期满并验收通过后再拨付40%。项目外拨资金不得超过财政资金的40%。

03

项目总投资额指用于“五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的资金,不包括土地、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04

同一项目申报国家、自治区、市、县(区)其他部门多个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的,不叠加支持。已经在区内成熟的商品化生产、无实质创新内容或属于量产能力放大及技术改造的项目不在支持范围。

项目实施程序

01 单位申报。

  贺兰山东麓园区管委会发布项目申报通知,相关单位组织申报。

02 市县(区)组织自评推荐。

  相关市、县(区)葡萄酒产业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开展初步评审,将具备条件的项目统一推荐报送至贺兰山东麓园区管委会。

03 组织终评。

  贺兰山 东麓园区管委会组织专家,通过申报单位现场答疑、ppt展示(也可实物展示)等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和支持资金。

04 公布结果。

  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拨付项目资金。

05 签订任务书。

  与立项项目实施单位签订项目实施任务书,确定实施内容、约定相关责任,并按程序拨付项目资金。

06 期满验收。

  对实施期满的项目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余资金。

申报要求

01 申报材料。

  《葡萄酒领域“五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附件2)原件及相关附件,包括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知识产权证书、科技成果登记证明(区内的应该有自治区科技成果登记证书,区外成果应该具有相应权利证书或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引进成果应签署技术合同)、财务报表等,所有材料均准备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7份,A4纸,简装成册。

02 报送要求。

  各申报单位于规定时间前将申报材料交至所属市、县区葡萄酒产业主管部门(区外成果应在合作酒庄或企业所在地葡萄酒产业主管部门)自评后,由市、县(区)葡萄酒产业主管部门填报《葡萄酒领域“五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推荐表》(附件3),并于2024年2月26日前将相关资料统一报送至贺兰山东麓园区管委会。


纸质版材料受理地址:

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园区管委会1517办公室。

电子版材料受理邮箱:

17696368688@163.com

联系人:

马国东17696368688

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园区管委会

2024年2月1日


附件:

1.葡萄酒产业科技创新项目指南;

2.葡萄酒领域“五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

3.葡萄酒领域“五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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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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