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酒商购买走私拉菲被判4年半监禁
发布日期:
2019-04-12 15:45:00
来 源:
悦聊酒
作者:
Natalie Wang
  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一名广东葡萄酒商因向中间商购买价值574万的拉菲副牌葡萄酒,被判处四年零六个月的监禁,给跨境走私葡萄酒的商贩以及第三方买家敲响了一记警钟。



    这次严厉的判决是为了引起大陆的酒商和分销商的警惕,尤其是游走在市场灰色地带的酒商,为了谋取更高利润,雇佣临时的小商贩,从香港和澳门等免税城市跨境运输葡萄酒。

    根据法院最近的公开判决,广东买家韩某在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期间,在明知另外一位酒商房某的红酒是走私的情况下,一共向房购买了2011年拉菲副牌红酒3496支,价值人民币5,740,859元。

    经拱北海关关税处核定,上述走私红酒偷逃应缴税额共计人民币1,644,998.94元,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最高能以十年监禁论处。

    被告人房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人民币120万元。

    这个案件实属罕见,公开判决表明,同谋走私葡萄酒的第三方买家也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进口到香港和澳门的大部分葡萄酒都能享受零关税的政策,然而如果要再出口到中国大陆,进口葡萄酒的税,包括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总计要高达50%。

    由于占据邻近香港和澳门的地理优势,广东往往是走私人员首选的入境点。根据中国研究公司ASKCI.com发布的数据,广东省的葡萄酒进口量排在全国第一,占2017年全国总进口量的68.4%。

    自2017年以来,广东省当局加大了打击跨境葡萄酒走私活动的力度,限制游客的行李箱尺寸,并加强边境安检。

    去年,广东省警方破获了一起涉案金额超过2.3亿元人民币的葡萄酒案件,其中有大约4,000瓶蓝筹葡萄酒,来源包括波尔多五大名庄。
  

责任编辑:
李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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