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尔多地区的葡萄酒没有一个统一的分级,因为不同的原产地名称命名的葡萄酒具有各自的特点,所以波尔多现存的分级制只能在同一个法定产区内有效。他们用来对葡萄酒进行分级的标准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就像品酒本身一样。目前,波尔多地区有三个重要的分级制度,即1855年的分级,格拉夫地区的分级和圣埃米里翁的分级。
1855年的分级
这是波尔多地区最早的葡萄酒分级,实际上也是一件非常偶然的事情。当时为了筹办巴黎国际博览会,拿破仑三世要求法国的葡萄酒产区制定一个葡萄酒的分级。在这次分级中榜上有名的只是梅多克地区的红酒,索丹及巴尔萨克的甜白酒和格拉夫地区的一种红酒。这项分级制度曾在1973年被重新审定,但是变化不大。我们在采访时曾经问过波尔多酒业联合会的主管费尔杰先生,为什么这个分级经历了100多年的时间,一直没有什么大的改变。他说,1855年的分级就像一件古老的艺术品,是不能随意改变的。与此同时,在历年的盲评当中,这些顶级葡萄酒一直处在领先的水平上。
现在的分级是这样的:红酒包括梅多克的60种名酒和格拉夫地区的一种名酒(顶尖级名酒),梅多克的60多种名酒分为以下四类:4个顶尖级名酒,14个第二等级名酒,14个第三等级名酒,10个第四等级名酒,18个第五等级名酒。
白酒只有索丹——巴尔萨克地区的27种名酒,又分为1个最优第一等级(Premier cru superieur),11个第一等级和15个第二等级名酒。
格拉夫地区的分级
这个地区的分级是1953年由当地工会提出申请,并在1959年由INAO批准通过的。有16种名酒榜上有名,它们之间并无级别之分,都同样享有“名酒”的美称。
圣埃米里翁的分级
圣埃米里翁的分级是1954年由INAO批准通过的。该地区又有两种原产地命名:圣埃米里翁和圣埃米里翁名酒。这个分级每十年会被再审核一次,最后一次的审核结果是由1996月11月8日的一项法令所公布。1996年以来,13个享有“一级名酒”的称号,55个酒堡享有“名酒”的等级。在这13个一级名酒当中,又分为A、B两个等级,其中有两个是被特别区分为“A等一级名酒”:奥索酒堡(Chateau AUSONE)和白马酒堡(Chateau CHEVAL BLANC)。
梅多克资产级酒分类
资产级酒(Cru Bourgeois),实际上是梅多克地区对1855年分级系统的补充,这些酒虽然品质不错,但还达不到上述特级酒的水平。尽管1972年8月19日的一项法规区分出三个等级的资产级名酒(特别名酒,大资产级名酒和资产级名酒),现今欧共体规定在酒标上只允许出现“资产级名酒”的字样。资产级酒的重要性在于它的产量占到了梅多克地区的50%,这419个资产级名酒分布在8个不同的村庄级产区内。
200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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