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震:现在行业流行的B2B并非真正的B2B模式
发布日期:
2017-05-03 08:40:55
来 源:
葡萄酒商业观察
作者:
刘震
  中国葡萄酒行业不到1000亿元的盘子,相比其他行业而言还不大。这两年葡萄酒行业B2B很热,很多企业纷纷跃跃欲试。其原因是行业信息量的增大,信息传播方式的变化,从而引起生意模式的改变,从过去的品牌思维为主的模式(厂家、进口商打造企业品牌或产品品牌)到平台思维。但我却认为葡萄酒的B2B平台短期内做大很难。或许葡萄酒的平台能嵌入到其他平台里,如与白酒、啤酒等酒种结合,可能价值更大。

刘震:现在行业流行的B2B并非真正的B2B模式

(原上海建发总经理刘震在WBO葡萄酒商学院上作精彩分享)

  在我看来,现在行业流行的B2B并非真正的B2B,仅仅是to B,电商仅仅被看作是一种渠道,一种工具,还处于初级阶段,具体表现为两点:

  第一、把B2C的价格调低,零售价变批发价,交易对象资格进行审核就是B2B,显然是不够的。

  第二、现在的B2B上游没有形成自由化、下游也没有形成自由化。现在的B2B的服务平台自身还需要采购产品,或者需要上游厂家给予一定账期,供应或者需求都是单方面的。供应方仅仅依靠自己采购人员的理解来选购产品,容易积压,更容易忽视新需求的出现。最后,这个B2B平台沦为一个行业内的比价平台,一个团购销售平台(要求订单要有一定规模)。目前的价值是仅仅减少了传统渠道的中间环节。

  在我看来,真正的B2B平台上下游都是开放的,都是活跃的、参与者众多的,平台运营者仅仅提供系列服务。就如同淘宝一样,引进全球生产厂家入驻,下游吸引小酒商甚至集团用户来平台选品、达成交易。这就是上下游完全打通的B2B模式,在平台交易量没有达到一个体量前,这些平台不敢开放酒企入驻的环节,其实是怕利润被分享了。

  在我看来,互联网的B2B目前“聚”的功能实现得不好。真正的聚是指“聚单子”’,单子多了以后,运营方可以提供配套服务,赚取服务费,目前规模小,服务费收不起来,免费服务又贴钱。其次,“聚产品”,集结各种产品,现有的B2B平台只能聚一些大厂、大牌的产品,对于长尾的精品酒庄酒、个性化酒庄酒满足程度很低,对客户而言聚的订单数量多了价格就可以浮动,还可以拿出部分酒款搞限时特价。再次,“聚时间、聚周期”。打破线下交易时间和空间的阻隔,对于长期多批次采购者,平台可以提供支持或者便利条件。

责任编辑:
许洁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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