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甘肃、宁夏葡萄酒产业入选《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
发布日期:
2014-08-28 10:08:23
来 源:
中国葡萄酒信息网
作者:
苗苗
  8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5号《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西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国家发改委特制订《西部地区鼓励类产区目录》。目录共包括两部分,一是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二是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目录原则上适用于在西部地区生产经营的各类企业。其中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执行。

  记者浏览该目录发现,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新增鼓励类产业中,优质酿酒葡萄种植与酿造这一产业排在第二的位置上。在甘肃省的新增鼓励类产业目录列表中,优质酿酒葡萄种植与酿造赫然位列第一。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的新增鼓励类产业目录中,优质酿酒葡萄种植与酿造也是处于首位。由此可见,国家对于新疆、甘肃、宁夏这三大西部产区葡萄酒产业的注重与扶持,同时也突显出葡萄酒产业在这三个省、自治区各项产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有了国家的鼓励与扶持,必将会伴随着各项鼓励与扶持政策的出台与推进,对这三大产区的葡萄酒产业发展会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可以更加快速有效地促进这三大产区葡萄酒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责任编辑:
张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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