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辽宁省桓仁县人民政府与辽宁张裕黄金冰谷冰酒酒庄签订了关于“桓仁冰酒”的《地理标志产品标识授权使用协议》 |
9月25日,在首届中国桓仁国际冰酒节上,辽宁省桓仁县人民政府与辽宁张裕黄金冰谷冰酒酒庄签订了关于“桓仁冰酒”的《地理标志产品标识授权使用协议》。根据该协议,张裕黄金冰谷冰酒将无限期地拥有“桓仁冰酒”原产地标识的使用权,也成为了唯一一个拥有该标志使用权的企业。
 |
签约仪式上嘉宾致辞 |
据介绍,原产地保护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地区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桓仁冰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桓仁冰酒地域保护范围仅为桓仁县北甸子乡现辖行政区域,而且对葡萄品种必须是威代尔,采收必须在-8℃的气温稳定超过6小时之后等具体的质量技术要求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近来,随着张裕黄金冰谷冰酒的热销,冰酒知名度逐渐提升,于是,市场上各类低质“山寨”冰酒跟风而至。在实施原产地保护以后,“桓仁冰酒”这一名称其名称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作为受保护范围内最大的冰酒生产企业,辽宁张裕冰酒酒庄有限公司率先获得了原产地标志的使用权,也是唯一一个拥有该原产地标志使用权的企业,其它任何地方、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这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桓仁冰酒”的知名度。
版权所有 中国葡萄酒信息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