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包装”应立法管理
发布日期:
2008-03-12 11:26:19
来 源:
北方网
作者:
北京市政管委会主任陆海军日前在做客城市服务管理广播访谈时说,北京将立法严惩“过度”垃圾。
据了解,京城许多生活垃圾是过度生产、过度包装、过度营销、过度消费“制造”的。过度垃圾并非北京“头疼病”,是全国所在城市的“并发症”。过度垃圾全是过度包装惹的祸,浪费资源,制造污染,给城市垃圾处理带来很多困难,可谓“罪恶”深重,惟独得利的是厂家、商家,从中赚取丰厚利润。
有人说,消除过度垃圾主要靠市场,过度包装加大商品成本,如果老百姓都不去买,过度包装就会销声匿迹。这种想法未免天真。限制过度包装,立法不可少。笔者的朋友在法国留学,据他所见,法国产香水和红葡萄酒虽说是世界名牌,但全部用纸盒简装,未见木质包装盒,因为法国《包装法》禁止用木质品包装食品和化妆品。
笔者认为,遏制过度垃圾当务之急是制定绿色包装标准,并不折不扣执行。但如果没有全国统一的绿色包装标准,北京“单打独斗”全程监管“过度”垃圾,恐难有实效。因为首都市场上许多商品来自全国各地,北京对此鞭长莫及,如何从源头上监督呢?
有一种观点认为对过度包装可征收资源税。这不可取。过度包装不是消费习惯问题,也不能给消费者提供任何方便,纯属浪费资源,属于消费陋俗,只会助长奢侈消费和公款消费腐败,理应封杀。德国、法国那么富有,都立法禁止过度包装,中国尚不富裕,人均资源十分匮乏,没有任何理由让过度包装大行其道。我们需要借鉴发达国家做法,严格绿色包装准入制和许可证,不符合包装要求的商品坚决禁入市场,严禁销售,真正从源头上控制“豪华”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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