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葡萄酒庄废水和有机废物综合利用培训会议于9月6日下午3点在自治区葡萄酒局办公楼连接体三楼会议室召开。青铜峡产区各酒庄派员参加此次会议。
本技术指南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葡萄产业发展局组织制定,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为起草单位,潘涔轩、苑喜男、冯彦彪、赵博超、王雪婷、娄少华、窦广玉、朱克松共同起草,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7年7月批准实施。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促进葡萄酒加工与农业、林业种植的有机结合及废水、废物的综合利用,推动葡萄酒庄绿色、低碳发展,制定本技术指南。
本技术指南规定了葡萄酒庄(以下简称酒庄)废水和有机废物综合利用的总体要求、综合利用工艺流程、生产用化学品及度水技术指标要求、综合利用技术要求、施用设施技术要求、监测技术要求、应急要求、管理要求、实施与监督等技术与管理要求。
本技术指南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东麓地区葡萄酒产区范围内葡萄酒庄在其酒庄边界内开展葡萄种植、以葡萄为原料采取发酵方法加工生产葡萄酒,以及员工居住和生活而产生的废水和有机废物综合利用的行为。
本技术指南可作为葡萄酒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可行性研究、 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管理的技术依据。
本技术指南对酒庄生产与废水及有机物综合利用具有指导作用,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有明显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