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裕首次回应“解百纳” 维权行动在展开
发布日期:
2008-07-22 08:11:51
来 源:
大众网
作者:
李文明
历时6年的“解百纳”商标之争已经尘埃落定,面对12家相关葡萄酒企业向社会发表的公开声明,张裕终于公开表态,宣布将在全国展开“解百纳”商标维权行动。
  在昨天召开的张裕解百纳商标维权媒体沟通会上,张裕公司总经理周洪江宣布,将在全国范围内对生产和销售解百纳葡萄酒的行为进行维权行动。   历时6年的“解百纳”商标之争,自今年5月26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裁定维持“解百纳”商标注册后,一些相关企业不服该裁决,将商评委告上法庭,另有12家相关葡萄酒企业向社会发表了公开声明,称“解百纳”是葡萄品种而不能成为商标,认为张裕公司将“解百纳”注册为商标是垄断行为。张裕公司终于打破沉默,公开陈述事件始末并宣布在全国展开张裕“解百纳”商标维权行动。   周洪江表示,“解百纳”是经法律认可的商标,无疑应当受到商标法的保护。张裕公司将保留法律所赋予的包括追究相关企业商标侵权行为在内的一切权利。但他同时表示,只要相关企业认可“解百纳”商标,什么问题都可以谈。他希望能和平解决与众多企业的分歧,并与这些企业一起打造高品质、高质量的葡萄酒,把中国的葡萄酒产业做大做强,提升整个中国葡萄酒产业的竞争力。他用“目前并不想全面打扫‘战场’”来表示他对相关企业的理解。   记者获悉,在此之前,已经有许多城市展开了对打着“解百纳”旗号销售的葡萄酒的查处。有记者质疑,如此大规模的“打假”行动会否影响葡萄酒的市场供应。周洪江解释说,2007年中国市场解百纳葡萄酒的销售额大约为15亿元,而张裕公司就占了10亿元。而在进行维权行动的同时,张裕公司已经提高了解百纳葡萄酒的生产量,不会影响到市场供应,更不会影响到社会和市场稳定。   针对长城等企业提出的在法院最终判决之前,“解百纳”能否作为商标由一家企业所有尚未明确的说法,北京万慧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义标认为,2002年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了商标局撤销解百纳商标决定后,张裕公司就已经享有对“解百纳”的商标专用权。虽然中粮等公司就此向法院提出了行政诉讼,无论将来该项诉讼成立与否,都不影响“解百纳”商标目前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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