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延才:消费者是“酒庄酒证明商标”品牌战略的最终受益者
发布日期:
2017-07-19 16:01:10
来 源:
中国葡萄酒信息网
作者:
王延才
  7月19日,中国酒业协会在北京召开葡萄酒酒庄酒证明商标使用签约仪式。中国酒业协会理事长王延才在会上发言,具体内容如下:

  自1892年张裕开创我国近代葡萄酒工业以来,历经百年,特别是自上世纪90年代起葡萄酒产业经历了跨越式发展,我国葡萄酒产业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主要表现在:第一,酿酒葡萄品种良种化、多样化;第二,产品结构不断调整,产量大幅度提高;第三,酿酒设备更新换代;第四,酿酒技术与时俱进。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葡萄酒产业因发展时间短,还处于持续进步的阶段,主要表现在:一、产业基础薄弱,产区风土和葡萄酒的个性化表达不足;二、对适合大陆性季风气候特点的酿酒葡萄的栽培模式研究不够,酿酒葡萄栽培机械化所需机械的研发进度慢,推广较困难,种植成本高;三、葡萄酒文化的构建以及产品表达借鉴多,独创性少,产品和品牌的推广和宣传弱;这三方面也是提升我国葡萄酒产业的竞争力急需、必需突破的课题。

  为了引导、规范葡萄酒酒庄酒的健康发展,宣传和推广中国葡萄酒酒庄品牌和产品,保护消费者及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提高我国葡萄酒产业的竞争力,协会制定了一系列酒庄酒生产和技术规范,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请注册了“葡萄酒酒庄酒证明商标”,该证明商标是协会在酒类行业中推出的第一个产品证明标识。

  证明商标的推出,是协会集行业的力量来建立中国葡萄酒酒庄及酒庄酒的规范,由所有参与单位共同推广、维护、监督,并通过商标法和相应的管理规则来规范酒庄酒生产。实现我国葡萄酒酒庄酒整体品牌形象的提升,提高我国葡萄酒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

  在这里,我希望获得授权的16家企业,将把证明商标标识的内在价值、企业的品牌、文化和对酒庄酒产品品质的承诺有机结合起来,提升企业的品牌价值和酒庄酒产品的美誉度。

    在这里,我拜托媒体朋友们,通过你们向消费者传达出:葡萄酒酒庄酒证明商标不仅是产品品质的象征,而且在整个生产和流通环节是可以追溯的,中国酒业协会作为第三方,对使用葡萄酒酒庄酒证明商标产品的品质承担连带责任,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是“酒庄酒证明商标”品牌战略的最终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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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许洁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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