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有些浓,像是被山水画大师用多了墨汁。这些墨汁不断地扩散,染了一地,把各式各样的窗口激活了,透出明亮的光来,把路边的行人和一排排的临风玉树淹没了,却又给来来往往的车辆制造了极好的创作灵感,任它们在黑色的画卷里用惊人的速度刻画出一道道耀眼的线条。这些线条随着疾速的声音遗留在风中,被风儿一吹又闪出一些毫无规则的磨角料来。这些银色的流动线条和着天上半弯的月亮和微弱的星光,又捎上繁华都市里特有的霓虹灯光,把一幅山水画不断地演变成一幅抽象流派的西欧油画来。
文喜就是躲在这样的抽象画里不断地去偷窥马路对面那个叫《雪里红》的小酒馆的。
小酒馆是一幢上下两层的小阁楼,第一层的玻璃幕墙给文喜的偷窥活动带来了极大的便利,透过昏暗的灯光,文喜可以看到小酒馆一楼里的一切。
小酒馆大门左侧立着一个红木陈列架,上面摆放着各式各样的红酒,陈列架的前面空出一小块空地。这块空地上又被一面弧形的小木门缝合了,紧接着一个弧形的小吧台。台里站着一个穿旗袍小姐,小姐的背后又是一个陈列架,陈列架上仍然是各式各样的红酒,还有几瓶奇形怪状的装饰品和花花草草之类的东西。
有时会有一两个同是穿旗袍的小姐通过小扇形门出出入入,与吧台里的小姐耳语或嘻笑一阵后,又急冲冲地走出来,跳上连通二楼的旋转式楼梯上,二楼是怎样的?文喜看不到,因为二楼封闭得很好,没有玻璃幕墙,只看到几个窗口里闪出昏暗的光来。风大的时候,窗口会被风儿吹灭了,继而穿旗袍的小姐就会走过来,手里端着一个像酒壶的烛台。烛台上的光儿扑闪扑闪着,把刚熄灭的窗口一下子又点亮了。
客人一踏入小酒馆首先会在这些陈列架里驻足一会,然后移动着屁股坐在吧台前的高脚椅上,有些不安分的屁股还会在高脚椅上不停地扭动着,把前凸后翘的身材扭得恍惚恍惚的,像是在跳舞又像是在发情。
坐在吧台前的客人,总会接到吧台里的小姐递过来的一杯红酒,这个瞬间是文喜最为关注的,也是他偷窥那么久以来视为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他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关注小酒馆的,他自己好像也没有记住确切的日期,好像是在一个月之前吧,反正文喜来到这个繁华的都市也仅仅有三个月的时间。他是从一个叫“贵州省贵阳市清牙镇沉佛村”的地方走出来的,出来的时候他手里攥着伍佰块钱,起先他来这个城市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偷窥《雪里红》。他的初衷是打算把手里的伍佰块钱,经过这个繁华都市的洗礼之后,不断地复制出更多的百元大钞来。然后他攥着这些更多的百元大钱又折回那个叫“沉佛村”的地方,用这些百元大钞娶回一个漂亮的妻子。结果他的初衷还没过完三个月就夭折了,手里的伍佰块像消失的蒲公英一样,越飞越远,远得连影儿也不见了,远得他连回家的路都不敢想了。要不是在一个月之前,一个叫文妞的女孩打电话给他,他是绝对不会想到要偷窥这个小酒馆的。
可是既然电话来了,既然是那个叫文妞的女孩打来的,他不得不改变他的初衷了。
文喜从马路边的石凳上站起来,站起来的时候,他抬头看了一眼头顶上的月亮。今晚的月亮不太明,灰蒙蒙的,这灰蒙蒙的月亮让文喜有了一丝安慰,他仿佛觉得这是上天注定要他这样干的,连老天都助他,还能说明什么呢?只能说明他今晚的计划必定能成功,这是必定的,他咂了一下舌头,肯定了一下自己的想法后,他就跳进了路边的的草丛里。草丛里有一个水龙头,这是他那么久以来蹲点后的新发现,他从草丛里的水龙头里拧开一条水柱,水柱流在文喜的手上,凉丝丝的。水流到文喜的手上以后,文喜甩了一下手,把多余的水珠甩掉后,他用那双沾着水的手往头上一抹,又抹、再抹,继而又拉了拉身上那件不太合身的西装。那套西装是文喜从一个叫“清风苑”的小区里偷来的,偷来的时候,他的头顶上也悬着那么一个灰蒙蒙的月亮。
拉完衣角后,文喜向马路对面走去,向那间叫《雪里红》的小酒馆走去。
文喜推开那扇沉重的玻璃门。
“欢迎光临。”吧台里穿旗袍的小姐声音像棉花糖一样,粘乎乎的,还夹着些许甜味,把文喜叫得不敢迈开步子。
文喜在门边停了一下之后,鼓起勇气朝吧台里的小姐笑了一下。然后学着那些进入《雪里红》的客人,在左侧的陈列架上驻足了一番,像一个极有品味的绅士在检验摆在陈列架上的一瓶瓶红酒,文喜的右手抬了起来,抚摸着下巴上冒起来的黑色胡渣,还沾着水迹的头在那些红酒面前时不时来几下“鸡啄米”的运动。约摸过了一分来钟,文喜用余光看了一眼吧台旁边坐着的一名卷发女士。他确定坐在那里的是一名女士之后就走了过去,在另一张吧台椅上坐了下来。
“先生,尝点什么呢?”旗袍小姐的声音依旧那么粘乎乎。
“雪里红。”文喜瞄了一眼旗袍小姐。
旗袍小姐迅速地从吧台上打开一瓶红酒,红酒延着细长的高脚杯缓缓地流下来,像缠在美女细腰上的红色丝巾不小心被划落下来一样,徐徐地、软软地落在精致的玻璃鞋旁边。然后慢慢地延着玻璃鞋又舒展来开,展成一朵花,一朵红色的花,花蕊里透出诱人的酒香味儿,把所有的人,男人、女人、好人、坏人、穷人、富人都醉倒了。
而此时的文喜是什么人呢?一个山寨富人,还是一个装着满肚子计划的山寨富人。
文喜接过旗袍小姐的“雪里红”之后,仍然以绅士的微笑“鸡啄米”了一下。
文喜尝了一口,咳!那味儿真是无法形容,不像“沉佛村”里的香槟,也不像“沉佛村”里的米酒,更不像“沉佛村”里的汽水。那味儿甜甜的、酸酸的,还有一丁点儿白酒的度数。文喜像抽烟一样,把红酒呷在嘴巴里来回地咂着,好像那红酒有嚼头一样,愣是不舍得吞进肚子里。
坐在旁边的卷发女士看了一眼文喜,笑开了,她不顾旗袍小姐的优雅,用一双娇艳的眼睛盯着文喜看。然后夹着笑声说道:嘿,你这是喝酒吗?像是在漱口。
旗袍小姐听到卷发小姐的声音后,抿着嘴笑了。那笑声像是被憋了很久之后喷出来似的,虽然轻微得很,却让文喜听出来了。
文喜听到那些笑声后,一“咕嘟”就把呷在口里的红酒吞了进去。
“来,敬美女一杯。”文喜用一个极其绅士的姿势向卷发美女抬起了手中的酒杯。
卷发美女含着脸上的笑意抬起手,然后轻轻地在文喜的杯上碰了一下“干了。”
喝了红酒的卷发小姐,脸色桃红,甚是好看,看得文喜直想冲上去亲上两口。但这种冲动仅仅是几秒钟的幻想罢了,因为他的计划还在后头,他不能因美色坏了所有的计划。
文喜想起文妞说的话。文妞说,哥,我考上清华大学了,清华呀!不是一般的大学呢。可是我不敢去,我怕丢脸,我的学费还是村长给我凑上的。我读不起啊,我连一套像样的衣服都没有,连一支唇膏、一块粉饼都没有,就这样黑头黑脸地去。嗨,丢死人了。
文喜知道文妞爱打扮,在家里的时候,文妞最喜欢穿着一条碎花连衣裙。那条连衣裙是文妞最好看的一件衣服了,是文喜给人扛了半个月的沙袋之后攒钱给文妞买上的。
文妞每天晚上把连衣裙换下来之后就马上洗了,晒在露天的院子里。院子的风大,吹一个晚上,第二天就干了。第二天文妞又把干了的连衣裙套在身上,然后在镜子面前扎起一条细长的麻花辫,吹着口哨穿梭在“沉佛村”的乡间小路上。
文妞是文喜的骄傲,她的精灵不是一般人能比的。她虽然像所有“沉佛村”里的女孩一样,每天要挑水、洗衣、砍柴、喂猪,做着永远做不完的活儿。但文妞就是精灵,她把活儿干完以后,凭着挑灯读书的劲儿硬是把清华给考上了。这不仅仅是文喜的骄傲啊,是“沉佛村”的骄傲,要不,吝啬的村长是绝对不会凑钱给文妞读书的。用村长的话说:文妞是自“沉佛村”诞生以来的第一个清华大学生啊,一只耀眼的金凤凰,我能不给她想法子吗?
文妞最后一句话促使了文喜的计划。她说:哥,你说,耀眼的金凤凰能黑头黑脸地去吗?有一瓶红酒也好啊。听说喝了红酒的女孩儿特别漂亮,脸蛋儿像抹了胭脂一样。嗨!不是!比抹胭脂还漂亮呢,那种漂亮是从身体里透出来的,是一种自然美,是胭脂无法比拟的。
这时候,小酒馆里走进来一男一女。
“欢迎光临。”旗袍小姐又发声了。
而此时的文喜开始蠢蠢欲动起来,他想,是时候了。
吧台前面的高脚椅也就只有两张,这会儿一下子挤进了四个人,后面的一男一女自然没有位置坐。于是文喜很绅士地站了起来,对后面的女士鸡啄米了一下之后,轻声道,女士优先。
后面的女士优雅地笑了一下道:“谢谢。”
文喜松了一口气,退向大门左侧的陈列架旁,仍然以那副绅士的表情检验着上面的红酒,而此时旗袍小姐的注意力早就不在文喜身上了。
待到旗袍小姐给那对男女倒酒的时候,文喜的手伸了出来,向陈列架上的一瓶“雪里红”摸去,然后很顺手地把那瓶“雪里红”塞进了西装里。
这一系列的动作做得极其微妙,旗袍小姐没有发现,卷发小姐也没有发现,那一对后面进来的男女也没有发现。可是文喜的心还是“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他把“雪里红”塞进西装里之后,开始拔弄口袋里的手机,直到手机响起刺耳的手机铃声之后,文喜的脸上笑了一下,然后装模做样地拿起手机退到门口边上。他把玻璃门打开到一半的时候,就开始扯着嗓子嚷起来了。
“嗨,哥们,怎么还没到呀,我在雪里红等你们呢,过来呀,你们现在到哪了……”
声音响起的时候,所有的人都朝文喜的方向望了一眼,直到玻璃门完全关上以后,所有的眼光收了回来。
出了玻璃门的文喜像一只雀跃的小鸟,他夹着怀里的“雪里红”,三步并两步地往城市的东头走。此时,那颗“扑通扑通”的心已经变得很沉静了,沉静中夹着少见的惊喜,这惊喜催促着他向城市东头的邮所走去。他决定要在邮所门前守上一夜,他要在第二天的一大早就给文妞寄去,寄去一个惊喜。
“前面的男人,给我站住。”这时候,从文喜的后面传来几个男人的声音。
文喜回头看了一眼,几个穿着保安制服的男人正在指着他的背影。
文喜看到此情形之后,拔腿就跑,他连想一想的时间都没有,他意识里只有“跑”,跑得远远的,甩开那些保安。
车流如水,不!如洪!在黑夜里奔腾,文喜在这样如洪的车速里夹着一瓶“雪里红”在跳跃。他跨过马路的隔栏,闯过红灯,又穿梭在密集的夜市里,然后在一个十字路口倒下了。不!应该是被撞飞之后才倒下的。倒下的文喜流出一滩鲜红的液体,这液体散发出酒的香味,又夹着血的腥臊,向更黑更深的夜色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