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工作总结及2009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09-03-12 10:01:49
来 源:
酒泉市瓜州县商务之窗
作者:

一、2008年工作总结   

  2008年,全省酒类商品管理工作,在省商务厅和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开拓进取,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条例》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以规范酒类市场秩序和促进酒产业发展为重点,全面落实年初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全省酒管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达到了新提高。   

  (一)加强监督管理,酒类商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一是开展以检查酒类商品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酒类流通随附单、零售备案登记和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为主要内容,以餐饮、酒吧、夜总会、KTV会所等休闲娱乐场所、各类“名酒店(行)”为重点环节的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各级酒类商品管理部门,按照省局的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操作程序,确保专项整顿工作有序推进。专项整治期间全省共出动酒类执法人员15962人(次),检查酒类经营企业25344户,处罚734户,查获假冒伪劣酒类商品11.3吨,案值226万元。取得了显著成绩。   

  二是加大了节庆期间的酒类市场整顿力度。各地针对五一、国庆、元旦、春节这一酒类市场销售旺盛时期,也是假冒伪劣酒类商品乘机流入市场的重要时段,为确保酒类市场的消费安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监管方式,充实稽查力量和班次,加强对夜场和八小时外的市场监管,采取切实可行的方式、方法,加大节庆期间酒类市场检查整治力度,节庆期间没有发生酒类消费安全事故。   

  三是探索行政执法与企业打假、社会综合执法相结合的联合执法新途径。在坚持专门执法和严格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责的同时,积极加强同名优酒生产厂家打假队伍的联合。省局多次邀请茅台、五粮液、泸州老窖、世纪金徽、滨河、古河州等省内外知名企业打假人员一道分析制假售假新动向和打假的难点问题,共同研究联合执法的新途径;兰州市将金徽、滨河、莫高和古河州企业的打假人员整合起来,资源技术和信息共享,统一行动,使分散的指头变成拳头,集中力量打击假冒伪劣酒类商品,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同时还积极协调组织由市政府牵头,七个执法部门参与的为期60天的酒类零售企业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通过多层次的联合执法活动,扩大了酒管执法的社会影响,提高了酒类执法的质量。   

  2008年全省共出动酒类执法人员30000余人(次),检查酒类产销经营单位35600余户,查获不合格酒类商品37.6吨,案值520万元,查处酒类违法案件1580起,捣毁制假窝点13处。通过依法严厉打击酒类商品违法行为,酒类市场环境得到了进一步净化,酒类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二)认真落实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酒类流通随附单、零售备案登记、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五项制度,酒类流通过程管理扎实有效推进。   

  各级酒类管理部门把五项制度的落实作为酒类流通过程管理的切入点和抓手,狠抓落实。庆阳市在实践的基础上探索出了酒类流通环节零售备案登记制度的管理方法,将“一表式”登记改变为“两证两表式”的备案形式,做到了静态管理和动态管理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好监督管理的作用。华亭县由领导亲自带队,分四个小组深入全县10个乡镇100多个村及县城所属社区,对780户酒类零售企业办理了备案登记,备案登记率达97%。天水市严把市场准入关,对8户生产企业、108家批发企业的持证经营情况进行了年检,取消2户年检不合格的批发经营资格,吊销1户违法经营企业的批发许可证,依法处理无证批发经营企业3户。白银市对2007年以前酒类批发经营企业进行了年检,对符合条件的180户批发企业资格予以确认,对有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5户批发商实行了暂缓年检的处罚,注销了5户停止经营的批发许可证,并在白银日报进行公告,进一步规范了批发经营行为。兰州市严格落实随附单制度,确保酒类商品的可追溯性,通过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和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使酒类经营企业养成自觉使用随附单的习惯,全年使用随附单15000多本,使用率90%以上。嘉峪关市将不向未成年人售酒作为酒类经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制作不向未成年人售酒标识,全市经营企业不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明示率达到98%以上。2008年全省办理生产许可证2个,批发许可证616个,酒类生产许可证办证率77%,批发许可证办证率91%,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率78%,不向未成年人售酒明示率72.5%。 酒类流通过程管理上了新台阶。   

  (三)加强调查研究,为促进我省酒产业发展献计献策。   

  各级酒类商品管理部门把监督管理、有效服务、促进发展有机结合,采取多种措施,为促进我省酒产业发展献计献策。2008年把做大做强我省葡萄酒产业作为重点课题进行了研究探讨。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指示和省商务厅工作部署,省局就如何发挥我省葡萄酒产业自然地理和原料基地优势,调动葡萄酒生产销售企业的积极性,促进我省葡萄酒产业尽快做大做强等问题,多次深入市州和葡萄酒企业进行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武威、张掖、嘉峪关等市酒管部门加强同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产销企业的沟通协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研究,提出促进当地葡萄酒产业发展的意见、建议和对策。在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省局邀请我省业界专家、学者、生产企业、有关管理部门的人士举行座谈会,分析研究国内外葡萄酒发展趋势,论证我省发展葡萄酒的优势和不足。在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从葡萄酒产业发展趋势,我省发展葡萄酒产业的优势,葡萄酒产业发展中的不足和问题,发展葡萄酒产业的目标、思路,发展葡萄酒产业的措施,发展葡萄酒产业的近期工作设想等六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专题向省政府主管领导做了汇报,得到了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建议稿正在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为省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四)采取多种方式,全方位推介我省葡萄酒企业和品牌。   

  针对我省葡萄酒有产能优势,原料基地优势,但无产业优势、市场优势和品牌优势的实际,为了让葡萄酒企业尽快走出甘肃,打造甘肃葡萄酒品牌,2008年先后组织葡萄酒生产企业参加2008年中国葡萄酒经济年会、国际葡萄酒品评赛和第二届烟台国际葡萄酒节,并给参展参评企业给予费用补助,给获奖企业给予奖励。借各种展会的机会,不适时机地介绍我省发展葡萄酒的地理区位优势、原料基地优势、生产加工优势和产品品质优势,引起了国内外宾客的浓厚兴趣,达到了向国内外业界宣传甘肃葡萄酒产业的目的。在2008年中国葡萄酒经济年会上,我省莫高酒业公司被评为中国葡萄酒榜样企业,紫轩牌葡萄酒被评为最具有竞争潜力品牌;在中国国际葡萄酒品评赛上,祁连酒业生产的祁连冰白葡萄酒被评为全国仅有的4个金奖第一名;在第二届烟台国际葡萄酒节上,莫高葡萄酒被评为质量一等奖。这些活动开阔了甘肃葡萄酒企业的视野,提高了甘肃葡萄酒的知名度,增强了企业做大做强的信心,引起了业界的密切关注,也受到了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省委常委、副省长刘永富在省商务厅呈阅件上批示:这次活动组织的好。要认真学习借鉴国内外经验,针对我们的薄弱环节采取措施,提高我省葡萄酒的品质,扩大规模,强化宣传,搞好推销,早日把葡萄酒办成我省特色优势产业。   

  (五)成功举办2008甘肃白酒行业发展高峰论坛。   

  为了促进我省白酒产业发展,打造陇酒品牌,提升地产酒的知名度,省局多次与兰州大学和省广电总台协调,共同主办了2008甘肃白酒行业发展高峰论坛。本次论坛定位准确,实施方案严谨,公益性强。针对甘肃白酒行业发展中存在的品牌意识不强,营销方式落后等问题邀请全国著名白酒品牌营销专家、媒体调研机构、学术界专家、省内各大白酒生产企业负责人,就塑造甘肃白酒强势品牌,提高销售力,推动甘肃白酒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等问题会诊把脉,建言献策。论坛采取主题演讲、高端对话、热点聚焦、权威点评、电视访谈对话等方式,帮助地产白酒借助新的营销模式,抓住机遇,逐步做强做大。与此同时还充分利用电视传媒的优势,录制了长约40分钟的高峰论坛特别节目,在甘肃卫视、文化影视频道多次播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也受到了白酒行业的赞誉。   

二、2009年工作要点   

  (一)强化责任意识,确保酒类商品消费安全。   

  酒是一种特殊商品,酒类消费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酒类市场管理责任重大,要充分认识酒类商品安全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做好酒类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酒类商品安全作为一件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认真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的神圣职责,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到酒类商品管理的各个环节;要加强对酒类市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行为,严格规范酒类企业的经营行为。   

  (二)抓好五项制度落实,规范酒类企业经营行为。   

  酒类商品的生产、批发许可管理、酒类流通随附单、零售备案登记、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是现阶段酒类市场管理工作的切入点和抓手,要认真分析研究,周密安排部署,按照职责分工,逐项抓好落实。生产许可管理由省局把关,批发许可管理、《酒类流通随附单》管理由市州负责,零售备案登记、不向未成年人售酒明示制度由县区落实。要把《酒类流通随附单》的使用和索取,零售备案登记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各市州要按照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流通随附单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检查本市州批发企业随附单的使用情况,对仍然不使用酒类流通随附单或使用不一贯、不规范、一单多用等要严肃查处,县、区要对零售环节索取随附单的情况加大检查处罚力度,从源头和终端双向检查,双管齐下,确保酒类溯源制度落到实处。   

  (三)整顿和规范酒类市场秩序,强化依法监管职能。   

  加大对酒类商品市场依法监管的力度,整顿和规范酒类市场秩序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时刻保持高压态势。要理清监管思路、调整监管方式、明确监管重点、突出监管效果。继续坚持抓主线、抓重点、抓亮点,以主线为指导,以重点为突破,以亮点带动的工作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对酒类市场的监管。要根据酒类市场的动态需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加强同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充分利用社会执法资源,发挥职能优势,净化酒类市场环境,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酒安全。   

  (四)进一步规范酒类执法行为。   

  酒类商品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奉献精神,决定着能否有效地承担酒类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任,要履行好这一繁重而神圣的职责,必须锻造一支高素质的酒类执法队伍。要充分认识酒类商品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把依法行政工作当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加强自身建设的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要加强对酒类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从制度建设入手,明确领导责任,决策责任和实施责任,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到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要规范执法程序,既要秉公执法,又要文明执法,做到客观、公正。要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克服重管理、轻服务,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罚、轻教育的现象。要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细化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执法的随意性。   

  (五)搞好协调、服务、指导,促进酒产业发展。   

  加大对酒产业发展的研究,在指导思想上从重监督管理向监督管理与产业研究并重转变。既要关注产品质量、保证消费安全,又要关心产业发展,为工业强省战略实施出谋划策,建言献计。要加强同生产企业的联系沟通与交流,补上对产业了解不足、研究不深、发展关心不够这一课。经常深入产销企业,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协调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企业抓好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强化质量管理,做好市场预测分析,强化品牌建设,鼓励争优创优,提高市场的占有份额和知名度。要全力保护省内知名品牌和驰名商标,打击假冒侵权,为自主品牌成长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要根据各地产业发展的特点,确定研究课题,提出产业发展指导意见,供政府决策参考。要积极搭建市场营销和产品宣传平台,引导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扩大我省酒产业的品牌影响力。   

  (六)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酒类执法人员和经营者素质。   

  搞好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和经营者队伍素质,是规范酒类市场的治本之策。要坚持开展以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执法业务能力、酒类专业实务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酒类监管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要高度重视酒类营销人员岗位培训工作,充分认识其重要性,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按照省商务厅、省劳动厅的要求和省酒管局制定的方案,全面开展酒类营销人员岗位培训工作。要精心组织、制定切合实际的培训计划,力争每个市州年内举办1-2期培训班,通过大面积、全方位的培训,全面提升我省酒类营销人员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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