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将为酒类核发“身份证” 啤酒除外
发布日期:
2008-01-21 10:09:21
来 源:
长江商报
作者:
邹茂林 李满满

    湖北省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将从今年4月份起全省实施,进入市场流通的酒类产品都有了自己不同的随附单,消费者可以根据所购酒类产品随附单单号对其进行溯源。

    据了解,酒类随附单制度暂不对啤酒实施。

    每瓶酒有张随附单

    据了解,实施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后,每瓶酒都有了包括生产日期、生产批次在内的一张随附单。消费者在市场上购买的酒类产品,如怀疑是假酒,可以通过随附单进行溯源。 湖北省酒类专卖局陈新发处长介绍,按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制度实施后,酒类生产企业和酒类经营企业都将建立台账,以备溯源。批发商要给供货的终端提供随附单。

    “消费者从超市或其他店铺购买到酒类产品,都有随附单,如果消费者发现购买的酒类产品存在假冒,可以投诉到酒类主管部门,由酒类主管部门通过随附单一层层进行追溯。”陈新发称,消费者可向酒类专卖局投诉,终端可以通过随附单去找供货商,而供货商可以通过上游提供的随附单找到造假者。

    可有效杜绝假酒流通

     “酒类产品在市场上流通,随附单意义不大,增加了企业成本。”武汉老汉汾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平松表示了自己的担心,万一随附单也可造假,那怎么办。 湖北枝江酒业公司总经理蒋红星却认为,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对生产企业是一件好事,可有效杜绝假酒,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随附单制度可以保护经销商利益,如发现假酒,可以追溯进货源。”经营酒类多年的熊先生称。 行业人士分析认为,酒类市场假酒盛行,知名品牌白酒类产品显得尤为突出,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出台后,对杜绝假酒流通有很大作用,同时也可以了解比较准确的企业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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